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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加强财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依据医院的工作计划,认真编制医院的财务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

    三、贯彻勤俭办院为医疗服务的方针。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控制支出,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办理会计业务,对外所有支出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院长签字后方可据以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五、执行财产管理制度,与相关科室配合,及时办理财产增减手续,定期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清查,保证帐物相符,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医院财产安全完整。

    六、认真做好工资的核算和发放以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收代缴工作。

    七、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

    八、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

    九、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好会计档案。对所有会计资料按规定归档、整理及时装订成册,按时送交医院档案室。

    十、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宣传国家的财经法规,传播效益观点,促进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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