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8 20:22
本文来源:宣文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兵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加快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康复工作,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权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主动创新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落实,取得积极进展。
0-6岁兵团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
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到
每人每年20000元。
年度完成六个月以上康复训练,每人每年5000元生活补助,用于康复治疗期间的车票费、餐费、日常生活费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积极申请兵团财政加大投入,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适时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让更多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兵团籍残疾儿童即可申请该救助项目并在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使用。
已经使用2022年救助项目的兵团籍残疾儿童,可继续使用项目,直到项目总费用达到20000元,累计康复时间达到6个月,也可申请5000元生活补助。
下一步,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将积极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用好用足救助资金,确保残疾儿童康复“应救尽救”,为残疾儿童家庭申请康复救助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增进残疾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由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到户籍地所在团场(乡 镇、街道 )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在申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时,同时填报 《兵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贴申请表》。
2、在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由团场 (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师市残联。
1、提供加盖师市、团场残联公章的残疾人康复救助审批表原件3份;
2、提供家长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提供儿童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复印件3份;
4、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3份(没有残疾证可不提供);
5、提供患者近期证件照(红底1寸照)3张。
康复救助负责人:霍思毓
联系电话:150229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