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
  •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联体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医联体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联体单位
  • 新疆四七四医院医联体单位
  • 昌吉州中医医院医联体单位
  • 医院新闻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医院新闻 > 详细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召开医疗安全警示教育会议

    发布时间:2023-03-08 10:30

    本文来源:宣文部

    为更好地落实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关于医疗安全会议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3月2日下午,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医疗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在六楼会议室召开。

    图片

    此次会议由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副院长顾君晖、副院长王富强主持并进行授课。医务部、护理部、院感办、质控办、科教科、康复部、医保办、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门诊主任及护士长、医技科室主任、康复各科室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1.学制度,用制度,强化医疗安全管理

    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生存、发展的基础。

    会上,顾君晖副院长从法律法规视角,对十八项核心制度与医疗纠纷防范、医院病历规范书写等方面进行了教育学习和深刻剖析,并结合案例教学,详细讲解医务人员为什么要落实制度、落实哪些制度、如何落实制度等问题。王富强副院长以案说法,规范了病历书写“全、准、细、实”的要求,特别强调了病例书写的程序、责任和时限等需要注意的问题。

    会议以制度为尺讲规范,以案例为体讲落实,使全院医务人员系统、详实掌握了医疗安全制度在岗位应用上的方法措施和注意事项。

    2.讲案例,树警示,规范医疗行为

    警示教育的目的是让医务人员心中有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

    会议中,顾君晖副院长以实际案例和经验教训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违法违规诊疗、违反医疗操作流程等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结合经典医疗事故案例,详细分析了事故原因和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通过警示教育,启迪医务人员将核心制度和操作规范贯穿于诊疗工作的始终;通过案例分析,警示医务人员珍爱患者生命健康和自身职业生命。

    3.强意识,明责任,医疗安全责任到人

    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制度建设,是确保患者医疗安全的有力举措,医务工作者必须严格落实制度规范要求,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要明确医疗纠纷事故界定的标准、防范的措施、处理的方法,明确责任划分及承担的比例、原则,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规管理医疗工作的责任意识。

    图片
    图片

    会议结束后,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康复科主任、门诊主任、医技科室主任分别同医院签订了《医疗安全责任书》。

    医疗安全是医院发展最重要的前提,医务人员对待医疗安全要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度,只有念好安全“紧箍咒”,才能守好质量“责任田”。

     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认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通过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和制度落实,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此次警示教育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安全防范水平和技能,树立了医疗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理念,促进了医疗工作规范化、合法化、常态化,夯实了为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更大贡献的基础。

    预约挂号

    版权所有:新疆长安中医脑病医院

    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19001140号-1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抚顺街151号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路183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627号